142万!关于涉诈资金返还的公告
2025-01-16 10:15:13
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杨绍银 | 作者: | 点击量:9227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郭莎莎)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分局侦办的杨某、肖某等人涉嫌诈骗一案,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已于近日依法判决,根据(2023)湘0903刑初385号判决书,被告人杨某退缴的违法所得1424350元,肖某退缴的违法所得3600元,依法由公安机关按比例予以返还。请受害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,核对本人银行卡号及可返还金额,如有异议请联系赫山公安刑侦大队民警(陈警官,18873718777;刘警官,18397510997),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按公示内容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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